是的,我刚才说过了,想起一个内心冷冽的男人。何为冷冽?我自己也并非完全清楚。只是在提及那个男人的时候,莫名地,想起那个词。这种感觉很奇特,这使我对那个男人有着无穷尽的新鲜感。当然,这新鲜感的来源,是他对我的淡漠的感情。我们在一起,逢场作戏,甜蜜如糖,只是,没有爱。
认识他很奇特。彼时,我处在最不安分的时候,标准的,经过细致打理的bobo头,亚麻色的发,紫色的睫毛膏,耳线。妆容精致,如洋娃娃。我混迹于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,因为我很寂寞。我知道这样的词语说来总会让人觉得做作,但我毕竟不是张承志,“生若直木,不语斧凿”这样的话在我看来无异于豪言壮语。年轻的人们,总是习惯将自己的喜怒哀乐放大到极致,可我觉得这样的感情很妖娆,没什么不好。
我的朋友告诉我,有一个很帅的男人,身材很棒,可是花心的要命,和他睡过的女人不计其数,问我有没有兴趣。我说:“没有。”
怎么会没有?我需要人来陪。找到那个男人很容易,他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,轻而易举搞到他的QQ号。他的网名,竟然,叫妖精。
妖精:谁?
寒:同类。
妖精:幸会。
寒:我听过你。
妖精:我好像也听过你。
寒:吃晚饭了么?
妖精:不如一起吃。
寒:好。三十分钟后见。
这种方式,简单明了。他来找我。在凌晨,一点。我们沿着城市的河流一直走,在一起的两个人,彼此却觉得更寂寞。他真的是一个好看的男人,是我认识的第一个,真正算得上好看的男人。
是秋末,我还记得,很冷,他很自然地,把我的手包裹在手心。动作轻松随意,目光安然。我甚至要产生错觉,以为他爱我。但是我这想法,错的多么离谱。
彼时我初三。因他的青睐,我成为圈子里的焦点。他是滥情,不错,可大家都知道他有多挑剔。我因他而更加得到注目,虽然,我只是他众多女友里的一个。
他看以一眼烟盒,只剩两支烟,寂寥地排列,于是他替我点燃一支。我突然想到徐志摩说过的句子,所以我看着他微笑,说:kissingthefire
他微微一怔,然后,淡薄的微笑,他扔掉了手中的烟。吻了我。
这样的吻很浪漫,但是太过浪漫,浪漫得有些落寞。
他按时接送我上学,带我看电影,买爆米花。我有短暂的沉迷,甚至产生错觉,以为他只属于我一个人。那些日子,我的生活竟然那般恬淡。
但我们只是情人。他说的,只是情人。他依然会在每周末去他女朋友的家里。偶尔在半夜出来与我约会,我们淡淡地亲吻,然后他的手巧妙地贴合了我的身体,他说:“你的身材真好。”
这种断断续续的游离的爱竟然持续到我高一。我承认在这中间我有过许多男友,但始终与他,保持一种微妙的联系,他像个绅士,适时地从我的生活退隐,然后又在恰好的时间,来填补我恰好的寂寞。
但这一切只是他生命的一部分。他打架,那种方式让人感到惊悚,甚至某天见面,他竟然一身是血。他微笑:“放心,不是我的血。”然后搂我在怀。我推开他:“别离我太近,我怕自己会爱上你。”
他说:“怎样的幸福我都能给你,可只有爱,我给不起。”
我淡淡地微笑,我们彼此道歉,淡漠地转身。我说:“晚安。”他说:“晚安。”
这种淡漠和绝情有些像宋子飞。但又似乎不像。
和那个男人的分手很有趣,只是一场聊天,随意的,闲聊。
妖精:我想要你。
寒:什么。
妖精:你明白。
我当然明白,男人,没有不食人间烟火的。
寒:抱歉。
妖精:呵呵。
寒:有疑问?
妖精:很多人都跟我说上过你。他们可以,我为什么不行。
我承认屏幕前的我,大脑有短暂的空白。我可以不去理会谣言。但我只是,还不能习惯,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。
寒:亲爱的,你累了,早睡吧。
许久的沉默。
妖精:安。
寒:安。
从此,彼此无涉。